
美國EB-5投資移民區域中心現行法律日前分別在國會參議院和眾議院再次延期五天,至本月16日。移民律師表示,在新法案通過和生效之前,EB-5的投資門檻暫時保持在保在50萬元至100萬元(美元,下同),申請者暫不必擔心突然“漲價”。
這項被稱為向移民提供入籍快捷方式的EB-5投資移民區域中心的法律于今年9月30日到期,由于在提高投資額等方面仍存在爭議,國會隨即以臨時延期提案(Continuing Resolution),將法律的有效性延期至12月11日。繼本月10日順利再次在眾議院獲得通過臨時延期提案之后,參議院也在11日投票通過該提案。
根據統計數據,獲得EB-5投資移民簽證的投資者多達1萬名,其中絕大部分為中國投資者。國會對于EB-5投資移民政策的爭議主要圍繞是否提高投資數額門檻展開、重新定義“特定行業”(targeted employment areas)、1.15萬億元項目預算。依據當前規定,申請EB-5的投資金額為100萬元,但在“特定行業”或地區可以降至50萬元。
國會探討的新規定改變包括針對不同種類的投資項目,分配不同的EB-5簽證數量,例如向城郊地區的房產投資者發放2000個配額,或投資達到100萬元以上的投資者發放一定的配額等。這對計劃在紐約市低收入小區開發房產項目、以符合50萬元申請門坎的投資者來說,一旦新規上馬,將對他們投資的熱情和方向等都將產生影響。
移民律師曹楊親民認為,雖然EB-5面臨30萬元“漲價”等大幅變化,但從長期來看,對保護申請人權益和完善投資移民機制將起到推動作用。尤其是對申請人名額的規定,目前執行“一人一名額”的規定,而將來可能改為以家庭為單位申請,即“一家庭一名額”。她指出,有望鼓勵更多有意進行家庭移民的華裔投資者申請EB-5。在新法律生效之前,曹楊親民建議建議華裔投資者穩扎穩打,可以等待16日國會公布結果之后,再進行申請。
紐約移民律師黃唯表示,EB-5投資移民項目的門坎來說,有可能投資移民項目從目前的50至100萬元上漲至80萬至130萬元。她認為,現有的法律從1990年執行至今已經有25年歷史,如果門檻提高,可能在執行的一年內對華人投資者產生一定影響,但不會澆滅華人對EB-5的熱情。“華裔EB-5申請者當中,很多都是出于為孩子來讀書打下基礎,即便門坎提高30萬元,也不會影響他們的申請。”
“除非新法律在國會兩院通過并且生效,否則EB-5投資移民項目的申請仍然執行既有的標準。”黃唯提醒民眾,目前國會雖然仍就EB-5的門檻規定等尚未達成一致意見,但在新法律通過和生效之前的過渡期期間,即從即日起至16日的EB-5申請仍然按照現定的50萬元和100萬元標準,申請者不必過于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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