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澳大利亞出入境限制會隨 COVID-19 疫情的變化而改變。
入境澳洲,旅行限制和豁免
為幫助防止新冠病毒(COVID-19)傳播,澳大利亞邊境目前處于關閉狀態,入境依然受到嚴格控制。你只有在屬于豁免類別或已獲得個別豁免的情況下才能來澳大利亞。
1、從印度赴澳的豁免申請
根據當前衛生建議,個人申請從印度赴澳的旅行豁免,只有在以下有限情況下才會獲得批準:
申請者是協助澳大利亞開展 COVID-19 疫情響應的重要工作人員;
申請者出于澳大利亞國家利益而旅行;
申請者因為在澳大利亞的近親去世或為參加在澳大利亞的近親的葬禮而旅行;
申請者為探訪病重垂危的近親而旅行;
申請者需要陪同身為澳大利亞公民或永久居民、父母目前在澳大利亞境內的未成年人返回澳大利亞。
必須提供輔助證據
《澳大利亞邊境執法局長的指導原則》中所述的酌情豁免目前不適用于申請從印度赴澳者,但上述特殊情況除外。
這項建議可能會改變,請經常返回查看。
2、陪同未成年澳大利亞公民或永久居民的豁免申請
陪同未成年澳大利亞公民或永久居民赴澳者或許能獲得旅行豁免。這是為了確保兒童在旅行期間的安全和福利。
以下情況下,此類旅行豁免通常會獲得批準:
對每一名 2 歲以下兒童,通常會批準一名監護人;
對多名 2 歲以上兒童,通常一個家庭只會批準一名監護人;
如果有醫療建議和證據,可以根據個別情況批準額外的監護人。
除非有特殊情況,否則陪同未成年澳大利亞公民或永久居民赴澳者應該是親屬(例如,嬸姨、叔舅、祖父母)。
3、臨時簽證持有者
澳大利亞境內的臨時簽證持有者可以隨時離澳,但是,他們一般不會獲準返澳。
4、豁免類別
如果你屬于以下人員,就會自動獲得旅行限制豁免,可以進入澳大利亞(無需獲得個別豁免):
澳大利亞公民;
澳大利亞永久居民;
澳大利亞公民或永久居民的直系親屬;
常住澳大利亞的新西蘭公民及其直系親屬;
乘飛機抵澳之前 14 天或更長時間內一直在新西蘭或澳大利亞境內者;
澳大利亞認可的外交人員,包括其直系親屬(每個家庭成員必須持有效的 995 子類簽證);
在澳大利亞中轉不超過 72 小時者;
航空公司機組人員,海員,包括海事領航員;
根據澳大利亞政府批準的季節性工人計劃或太平洋勞工計劃受雇者;
持商業創新和投資(188 子類)簽證者。
如果你持有澳大利亞臨時簽證或尚未獲得有效的澳大利亞簽證,你在赴澳之前必須先向內政事務部提供你們的關系證明(比如,結婚證、共同財務或財產等事實婚姻關系的證據、你的出生證或你子女的出生證)。接到批準你赴澳的通知之前,請勿啟程。
你在旅行時需要攜帶你屬于以上類別人員的證據。你可能需要提供其它證據。
如果你不屬于豁免類別,你可以申請對澳大利亞旅行限制的個別豁免。
5、個別豁免
如果你屬于以下情況,澳大利亞邊境執法局長和其他做決定者可能會給予你個別豁免:
應澳大利亞政府或州或領地政府管理部門邀請為協助應對 2019 冠狀病毒病(COVID-19)而旅行的外國國民;
經澳大利亞政府或州或領地政府管理部門證明,入境符合澳大利亞國家利益的外國國民;
提供重要或專家醫療服務,包括飛行救護、醫療疏散和送遞重要醫療物資;
具備重要技能或在澳大利亞境內重要部門工作的外國國民;
由雇主擔保在澳大利亞工作,從事優先移民技能職業清單(PMSOL)上的職業的外國國民;
軍事人員,包括屬于駐軍地位協定、英聯邦軍隊、亞太地區軍隊和武裝部隊駐軍地位協定的軍事人員;
在出于補給或安全原因在最近的指定港口短期尋求安全港的船只上居住者,并有避風港所在州或領地政府證明;
入選相關州或領地政府批準的國際學生返澳計劃,并獲得教育、技能和就業部認可,滿足國際學生抵澳協議和先決條件的學生;
正在開展醫療專業大學學位最后三年學習的學生,并且有證據證明將在澳大利亞某家醫院或醫療機構開始實習。實習必須在未來兩個月內開始,并且為澳大利亞公眾提供醫療服務;
11 和 12 年級學生,經教育、技能和就業部(DESE)認可,并且獲得相關州或領地政府衛生和教育管理部門的支持。有關該流程的詳細信息,請查看教育、技能和就業部網站;
正在開展牙科、護理或輔助醫療專業大學學位最后兩年學習的學生,并且有證據證明未來兩個月內將在澳大利亞某家醫院或醫療機構開始實習;
出于令人同情和令人信服的理由旅行。
你在啟程之前必須有簽證和澳大利亞旅行限制豁免。你可以在網上申請豁免,而且必須提供適當的證據支持你的陳述。如果你沒有提供足夠的證據,澳洲可能會結束對申請的審理并且不再予以考慮。所有文件都必須正式翻譯成英文。
你需要比計劃旅行日期提前至少兩周但不超過兩個月申請豁免。
你的申請必須包括:
旅客詳細信息:姓名、出生日期、簽證類別和號碼、護照號碼;
計劃在澳住址和電話號碼;
赴澳理由:你為何應該得到豁免;
輔助聲明:闡述你為何符合豁免條件;
附帶證據。
如果你沒有得到豁免,就不應該繼續你的旅行計劃,因為赴澳航班不會允許你登機。如果你得到旅行豁免,就需要攜帶該豁免決定的證據去機場。
6、令人同情和令人信服的旅行理由
如果你因為令人同情和令人信服的理由而要求旅行,澳大利亞邊境執法局長可能會給予你豁免。令人同情和令人信服的理由包括但不限于由于近親去世或患重病而需要旅行。
你在啟程之前必須有簽證和澳大利亞旅行限制豁免。你可以在網上申請豁免,而且必須提供適當的證據支持你的陳述。如果你沒有提供足夠的證據,澳洲政府可能會結束對申請的審理并且不再予以考慮。所有文件都必須正式翻譯成英文。
如果可能,你應該比計劃旅行日期提前至少兩周但不超過兩個月申請豁免。如果你因為近親去世或患重病而需要旅行,你可以在這個時間范圍以內提出申請,澳洲政府會優先審理你的申請。
如果你沒有得到豁免,就不應該繼續你的旅行計劃,因為赴澳航班不會允許你登機。如果你得到旅行豁免,就需要攜帶該豁免決定的證據去機場。
7、網上申請豁免
如果你不屬于豁免類別,你可以使用旅行豁免門戶網站申請對澳大利亞旅行限制的個別豁免。
你需要比計劃旅行日期提前至少兩周但不超過兩個月申請豁免。
大多數旅行豁免申請會在 7 天內審理完畢。復雜的申請可能需要更長時間。
如要完成旅行豁免申請,你應該持有簽證或已經申請簽證,并提供信息和文件來支持你的申請。如果你沒有提供足夠的證據,澳洲相關部門可能會結束對申請的審理并且不再予以考慮。
相關證據可能包括:
身份證明;
你持有有效簽證的證據;
旅行行程;
結婚證、出生證、死亡證書;
家庭關系或居住地證明(比如合租協議、聯名銀行賬戶等);
醫生或醫院出具的信函,表明旅行的必要性;
雇主出具的信函,表明旅行的必要性;
企業或政府部門出具的支持信函,告知你的技能的重要性;
支持你的陳述的法定聲明。
獲得旅行豁免并不保證你現在能獲得赴澳機票。
每個人只應提交一份申請。重復申請會拖延審理速度。
如果你沒有得到豁免,就不應該繼續你的旅行計劃,因為赴澳航班不會允許你登機。如果你得到旅行豁免,就需要攜帶該豁免決定的證據去機場。
離開澳洲最新政策匯總
1、前往印度
根據當前衛生建議,個人申請從澳大利亞前往印度的旅行豁免,只有在以下有限的情況下才會獲得批準:
申請者是協助印度開展 COVID-19 疫情響應的重要工作人員;
申請者出于澳大利亞國家利益而旅行;
申請者因在澳大利亞無法治療的重病而尋求緊急治療;
申請者因為近親去世或為參加近親的葬禮而旅行;
申請者為探訪病重垂危的近親而旅行;
申請者希望前往印度陪同身為澳大利亞公民或永久居民的未成年人返回澳大利亞。
必須提供輔助證據。
出境旅行限制操作指令中所述的“特殊情況”豁免標準目前不適用于申請前往印度者,但上述特殊情況除外。
2、進行必要的海外旅行者現在可以接種 COVID-19 疫苗
已獲得符合條件類別的出境旅行豁免的 50 歲以下澳大利亞公民和永久居民現在可以接種COVID-19 疫苗。
如要獲得資格,旅行者必須憑以下任一理由在 2021 年 5 月 20 日或之后獲得旅行豁免:
為了應對 COVID-19 疫情,包括提供援助而旅行;
為你的生意或雇主而旅行;
為了尋求在澳大利亞無法獲得的緊急治療而旅行;
出于令人同情或信服的理由而旅行;
因為緊急或無法避免的個人事務而旅行;
出于國家利益而旅行。
如果你在 2021 年 5 月 20 日之前憑符合條件的理由獲得了旅行豁免,但尚未離開澳大利亞,你可以提出新的旅行豁免申請。請上傳所有相關文件,并說明你希望在旅行前獲得接種疫苗的資格。
如果你是“因為令人信服的理由需要出境至少 3 個月”而獲得了出境旅行豁免的申請者,你將沒有資格接種 COVID-19 疫苗。
目前在澳大利亞境內,并且已獲得返澳入境旅行豁免的 50 歲以下臨時簽證持有者有資格接種 COVID-19 疫苗。
如要符合條件,你的入境旅行豁免必須是在 2021 年 6 月 8 日或之后批準的。如果你在2021 年 6 月 8 日之前獲得了返澳入境旅行豁免,但尚未離開澳大利亞,你可以提出新的旅行豁免申請。請上傳所有相關文件,并說明你希望在旅行前獲得接種疫苗的資格。
旅行前接種 COVID-19 疫苗并非強制性規定。你應該遵照專家衛生建議在可行情況下盡快接種 COVID-19 疫苗。
有關如何預約接種疫苗的更多信息,請訪問疫苗接種資格查詢(Vaccine Eligibility Checker)網頁。
3、前往新西蘭
從澳大利亞前往新西蘭的免隔離旅行已于 2021 年 4 月 18 日 21:59(澳大利亞東部標準時間)開始。
為能搭乘免隔離航班前往新西蘭,你必須:
在離境航班起飛之前 14 天或更長時間內一直在澳大利亞或新西蘭境內(這包括 14 天都在澳大利亞,或從新西蘭赴澳并在 14 天內返回);
滿足新西蘭政府的先決衛生條件。所有其它正常入境要求,包括移民和生物安全要求,仍然適用。
請注意,免隔離旅行隨時可能被暫停,所以請不斷留意最新信息。
啟程之前 14 天內僅在澳大利亞或新西蘭停留過的澳大利亞公民和永久居民無需申請出境旅行豁免就能前往新西蘭。
注:這僅適用于目的地為新西蘭的旅行。如果你是通過新西蘭中轉前往其它目的地,就必須申請出境旅行豁免。
4、前往巴布亞新幾內亞(PNG)
根據目前的衛生建議,巴布亞新幾內亞的冠狀病毒病疫情爆發意味著從澳大利亞前往巴布亞新幾內亞會對澳大利亞社會構成嚴重的衛生風險。以“特殊情況”為理由申請從澳大利亞前往巴布亞新幾內亞的旅行豁免,只有在極有限的情況下才會獲得批準,例如:
協助巴布亞新幾內亞開展 COVID-19 疫情響應的重要工作人員;
以及承擔重要安全工作者。
出境旅行限制操作指令中所述的“特殊情況”豁免標準目前不適用于申請前往巴布亞新幾內亞者。
5、非公民
由于澳大利亞境內目前的 COVID-19 疫情形勢,包括州和領地的邊界通行限制、企業關閉以及保持社交距離的要求,希望海外訪客盡可能回國。
臨時簽證持有者應注意,如果他們想在 COVID-19 限制措施實施期間返回澳大利亞,他們通常需要有旅行豁免。
6、回國的臨時簽證持有者
受 COVID-19 影響的臨時簽證持有者可在其原籍國的邊境限制規定允許的情況下安排回國。
臨時簽證持有者無需豁免就能離開澳大利亞。只要其原籍國的邊境限制規定允許他們返回,他們隨時可以離開。
請記住,COVID-19 形勢仍然在變化。
請每周查看:
邊境限制規定;
是否有航班。
澳大利亞各地主要機場都有商業航班。
你還可以了解是否有前往你原籍國的私人或政府撤僑航班。
如果你需要其它回國協助,可以聯系貴國駐澳大使館或領事館。
你也可以登記你的資料。
澳大利亞這邊也會把你的信息提供給外交貿易部,外交貿易部可能會把該信息提供給貴國政府(海外政府或駐澳大使館、領事館或高級專員公署)。但是,如果你需要貴國大使館或領事館的協助,強烈建議你直接和他們聯系。該服務只為臨時簽證持有者提供。
7、短期離澳的臨時簽證持有者
澳大利亞境內的臨時簽證持有者可以隨時離澳,但是,他們一般不會獲準返澳。
希望離澳后再返澳的臨時簽證持有者可以在離澳前申請入境豁免。
申請一般只有在以下情況下才會獲得批準:
申請者滿足對澳大利亞入境旅行限制的個別豁免的要求;
而且他們有強烈的令人同情或令人信服的理由需要離開澳大利亞,并有相關文件證據支持,例如:出席海外近親的葬禮,探望病重垂危的近親,或尋求在澳大利亞無法獲得的必要治療,或必要的商務旅行。
8、澳大利亞公民和永久居民
如果你是澳大利亞公民或永久居民,由于 COVID-19 限制規定,除非你有豁免,否則不能離開澳大利亞。
你可以在網上申請,但你必須符合以下至少一項條件:
為了應對 COVID-19 疫情,包括提供援助而旅行;
為你的生意/雇主而旅行;
為了尋求在澳大利亞無法獲得的緊急治療而旅行;
出于令人信服的理由要離開澳大利亞三個月或更長時間;
出于令人信服或同情的理由而旅行;
出于國家利益而旅行。
你必須提供證據證明你所述的理由。如果你沒有提供足夠的證據,可能會面臨結束對申請的審理并且不再予以考慮。證據可包括:
護照;
結婚證;
出生證;
死亡證明;
關系證明(例如,合租協議、聯名銀行賬戶等);
證明你將長期移居其它國家的證據,比如租約、工作聘書和你的物品正在運輸中的證據;
目前有效簽證的證據,包括澳大利亞和/或海外簽證;
你的雇主出具的信函,或其它證據,證明旅行是因公出差;
說明你希望何時返回澳大利亞的聲明或證據;
支持你所述理由的任何其它證據。
8、旅行三個月或更長時間
如果你是出于要離開澳大利亞三個月或更長時間的理由申請澳大利亞出境旅行豁免,你提議的旅行必須具有令人信服的理由,而且你必須提供證據證明你所述的理由。
該證據必須以聯邦法定聲明(Commonwealth Statutory Declaration)的形式提供。
法定聲明必須聲明,你是出于打算離開澳大利亞超過三個月時間的理由申請旅行豁免。
證據可包括:
確認的機票行程,返回日期至少為出發日期以后三個月;
工作請假三個月的確認信;
入學確認信;
醫生證明信,證明你出行的目的是照顧患病的家人;
為了支持你的豁免申請,你想要提及的任何其它事項。
注:某人如在法定聲明中作出虛假陳述,即構成犯罪——參見《1959 年法定聲明法》第 11條。
如果申請中提供的證據不足,或者未以法定聲明的形式提供,澳洲可能會結束對申請的審理并且不再予以考慮。
澳大利亞邊境執法局會監督旅行時間是否與申報情況相符。
支持旅行豁免理由的所有證據都需要正式譯成英文。
想要前往海外旅行的澳大利亞人應該在決定旅行之前查看 Smartraveller 網站上關于旅行風險的建議。
你應該只有在有令人信服的理由而且現在必須旅行的情況下才旅行。由于公共衛生風險,你應該對旅行計劃經常會被中斷(包括航班取消以及外國和返澳的隔離要求)以及領事援助的局限性有所預期。
如果你申請旅行豁免,你必須閱讀并承認關于旅行風險(包括返澳延誤)的建議。你必須確保你有足夠的資源,讓你在航班取消和其它很可能發生的旅行計劃被中斷的情況下能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在海外維持個人生計。
所提交的旅行豁免申請若無適當文件證據證明你所述的理由,就不會獲得批準。
你應該比計劃旅行日期提前至少兩周但不超過兩個月申請豁免。每個人只應提交一份申請。
重復申請會拖延審理速度。大多數離澳旅行豁免申請會在 48 小時內審理完畢,但有些復雜的申請可能需要更長的時間。
如果你沒有得到豁免,就不應該繼續你的旅行計劃。如果得到豁免,你必須攜帶豁免決定的證據去機場。
自動豁免
如果你屬于以下人員,就免受旅行限制,無需申請豁免就可以離澳:
通常居住在澳大利亞以外國家的人士;
航空公司機組人員、海員或相關安全工作人員;
持特殊類別(444 子類)簽證的新西蘭公民,即使他們通常居住在澳大利亞;
從事日常的進出港貨物運輸的人士;
旅行事關澳大利亞水域內離岸設施的必要工作;
因官方政府事務而旅行(包括澳大利亞國防軍成員,以及任何持外交或公務護照旅行的澳大利亞政府官員);
直接前往新西蘭,而且在旅行日期之前 14 天或更長時間內一直在澳大利亞境內。
10、常居海外者
如果國際旅行記錄顯示你在過去 12 到 24 個月內在澳大利亞境外停留的時間比在境內多,你就屬于通常居住在澳大利亞以外國家的人士。你無需隨身攜帶你的旅行記錄紙本。如果需要,澳大利亞邊境執法局駐機場官員可以在他們的系統里查看你的旅行記錄。
如果你認為自己不需要旅行豁免,你可以在機場值機時出示該證據。但是,如果你對自己的情況是否屬于通常居住海外者的定義范疇有任何疑問,建議你在打算離開前至少兩周提出申請接受評估。
11、APEC 商務旅行卡
亞太經合組織(APEC)商務旅行卡(ABTC)持有者沒有自動豁免。你可以申請豁免,并提供證據證明你所述的理由。有關使用商務旅行卡旅行的詳細信息,請查看亞太經合組織商務旅行卡澳大利公民須知。
12、重要技能和部門
如果你對重要技能和部門、旅行豁免程序或現有重要技能旅行豁免申請有任何其它問題,請填寫網上問詢表。
13、網上申請豁免
每個人只應提交一份申請。重復申請會拖延審理速度。如果你沒有得到豁免,就不應該繼續你的旅行計劃,因為你不會獲準離澳。如果你得到旅行豁免,就需要攜帶該豁免決定的證據去機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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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5-06-20 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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