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知道小伙伴們有木有覺得,自2017年以來,想在海外花個錢,真的是越來越難了,祖國麻麻為了嚴打海外“洗黑錢”,連普通留學黨都要一鍋端了……
不知道大家是否還記得:中國六部門聯合發文宣布,7月起將對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進行清查。
也就是說,中國居民的海外金融賬戶要透明化,全部信息要上報給國家稅務局!別指望可以在外國開設銀行賬戶偷稅漏稅!
“在這個世界上,只有死亡和稅是逃不掉的。”—本杰明.富蘭克林
5月19日,中國《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下稱“辦法”)由國稅總局、財政部、央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等六部委聯合對外發布。
《辦法》宣布,從今年7月1日開始,金融機構必須全面清查和收集本國非居民的金融賬戶信息。
其中包括:賬戶持有人名稱、賬戶余額或價值、利息、股息以及出售金融資產(不包括實物資產)的收入等信息。
最近,又有重要新規發布了!
新規規定:從2017年9月1日起,境內發卡金融機構需向外匯局報送境內發行的銀行卡在境外發生的全部提現和單筆等值1000元人民幣以上的消費交易信息!
外匯局于6月2日發布的《完善銀行卡跨境交易統計 維護銀行卡境外交易秩序》一文中,對這項新規有著具體說明。
這篇文章提到:
為完善銀行卡境外交易統計,維護銀行卡境外交易秩序,國家外匯管理局近日發布《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金融機構報送銀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的通知》(匯發201715號,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規定自2017年9月1日起,境內發卡金融機構向外匯局報送境內銀行卡在境外發生的全部提現和單筆等值1000元人民幣以上的消費交易信息。
一、采集范圍
境內銀行卡在境外發生的提現和消費交易信息,不含非銀行支付機構基于銀行卡提供的境外交易。
(一)銀行卡境外提現信息采集范圍為境內銀行卡在境外金融機構柜臺和自動取款機等場所和設備發生的提現交易。
(二)銀行卡境外消費信息采集范圍為境內銀行卡在境外實體和網絡特約商戶發生的單筆等值1000元人民幣(不含)以上的消費交易。
本通知所稱境內銀行卡,是指境內發卡金融機構(以下簡稱發卡行)在中國境內發行的各類銀行卡清算機構標識的銀行卡,包括但不限于借記卡、信用卡(貸記卡和準貸記卡)。
二、報送主體
發卡行應以法人(總部)為單位,匯總本行全部境內銀行卡境外交易信息后集中報送。對于借記卡與信用卡境外交易信息不具備合并報送條件的發卡行,可以將本行的借記卡與信用卡境外交易信息分別報送。
三、報送時間
發卡行應于北京時間每日12:00前報送上日24小時內本行銀行卡境外交易信息,遇節假日不順延。銀行卡境外交易采集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自9月2日起首次報送9月1日境外交易信息。
值得一提的是,境內銀行卡相關聯的第三方支付(支付寶、微信紅包等)將不在采集范圍內!
有關此次外管局出新政監管的目的,有網友猜測解釋主要是監管具體消費內容,以防轉移資產的行為,因為境外刷卡不占境外取現年度限額,大額度卡有時甚至可以通過刷卡購置房產等。
這是不是意味著,不能用國內的銀行卡買這買那了,留學生擔心該怎么辦?
答案是:“留學生只要不是幫父母洗錢,該怎么刷還是怎么刷,政府查資料而已。”
正常合法使用銀行卡在海外消費是不會受到影響的。銀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由發卡金融機構報送,個人無需另行申報,不增加個人用卡成本,外匯局將依法保護持卡人信息安全。
其實新政并沒有給小伙伴們本身帶來很多不便,只是以后,咱花的錢,不光是父親母親知道了,連祖國母親也一并匯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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