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小編就為大家奉上EB-1A成功秘籍,從申請前如何選擇領域和辦案技巧,來證明“你”符合移民局的規定,到申請程序,如何應對申請過程中遇到的各種情況(如補件,拒絕意向通知),全面為你支招。
在此之前,我們先來了解一下:什么是EB-1A杰出人才移民?
EB-1A是針對具有杰出能力人才的第一優先移民類別:
? 屬于領域內的頂尖人才
? 杰出具有持續性
? 來美國后有意繼續在你所屬的領域工作、并且將為美國帶來利益
特點:目前無需等待移民排期;無需美國雇主;對年齡、學歷、行業無限制。
對于EB-1A,大家經常會有一些誤解:
哪些人可以申請?
“行行出狀元”,對于EB-1A申請,申請人所從事行業并不重要,只要能證明在所屬領域是頂尖人才。任何領域的頂尖專家,美國都會發放綠卡歡迎您的到來。
而如何證明你符合移民局的規定,這個就體現了選擇領域和辦案技巧的重要性。原本尚未符合移民局條件的申請人也是有可能成功拿到EB-1A杰出的認定的。
誤解02
大家都說“十選三”,你只需要滿足10項要求中的其中3項,但這并非完全準確。
其實你也可以只符合一項就夠,當然也有即使符合了三項還是被拒絕的情況。這里所說的符合一項就夠了并不是指獲得諾貝爾獎(大家都知道:只要國際頂尖獎項,一項足矣)。而是指通過證明符合一個條件同時也符合了多個條件的方法。
EB-1A申請不是做簡單的加法將條件逐一羅列堆砌,可以說這是一門藝術。同一個申請人由不同的人準備也會有不同的結果。
1. 獲得過全國性或國際性獎項;
2. 有專業協會會員資格;
3. 專業刊物或主流媒體報導過該外籍人士及其相關工作;
4. 評審所屬行業內他人工作;
5. 在本行業內有重大貢獻;
6. 著作在國內外刊物上刊登;
7. 主要作品在藝術展覽中展出;
8. 在知名機構/團體中擔任領導或要職;
9. 享受高薪;
10. 在表演藝術上獲得商業成功。
注意:
如果與上述規定中的十項標準不符,若具有同等重要的其他證明,同樣可考慮。
要求申請人憑借杰出能力獲得全國性或國際承認的獎項。該獎項無需是頂尖級的國際獎項,如諾貝爾獎。其實獲得獎項并不是課本中的那么死板,得到政府的一項提級加薪或贏得一個地區性的比賽都有可能符合這個條款。
但除證明獲獎之外,還需要證明獎項在行業領域里的重要性、評選標準、主流媒體的報道、主辦方的知名度、候選人標準、評選的地理范圍、每年評出的獎項數量、以往的獲獎者是否知名等。
另外,申請人必須是獎項的獲獎者,如果是團體獎項授予給單位的,通常不被移民局認可。
要求申請人在知名機構譚人領導或重要職位。一般來說,機構規模需要夠大。若具有知名度,小型或新設公司也可。但公司盈利不多或在行業內沒有影響力,則不適合。另外,若申請人的職位不夠高,就算所在機構為知名機構,也不符合。
領導角色和關鍵角色間的主要區別:領導角色強調申請人在機構中所擔任的職位,在組織結構圖中的位置和相應的職責;
關鍵角色強調申請人在機構中的貢獻、影響力和作用。移民局認為一個機構里所有的職位都是很關鍵的,光是證明這個機構為何設這一職位沒有意義,重點是證明申請人在機構里是不可替代、不可或缺的人物,對于機構的獲獎、革新、發展等方面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對于加入的協會有要求。如果是通過基本的考試或比賽、或繳納會費就可以加入的協會,此類通常不被認可。
移民局比較看重的聲譽高的協會成員身份,這類協會通常只能通過特別邀請、同行推薦和杰出成就認可方能加入。
加入歷史較長且知名的機構是最好的,團體人數越少越好。若在協會擁有級別或職位,將大有幫助。移民局一般要求提供入會章程、或者是證明審查入會資格的人員資歷。
媒體報導須聚焦申請人及其工作,可接受的媒體類型包括電視、廣播、報紙、網上文章等。
已發表材料很容易獲得;報紙和網上文章更容易,只要申請人足夠杰出。
移民局對此根據申請人職業提出不同要求。例如,若申請人從事娛樂行業,任何主要新聞媒體就其本人和業績所作出的報導最為有用。對于學術領域,研究人員和學者經常發表成果,這些都屬于這一要求的考慮范圍。
申請人在所屬行業評審他人工作。許多頂尖專業人員都需要或受邀加入專家組并評定其他人的工作,這是很多行業的慣例。
申請人須憑借其資質和成就入選評審席;并非所有人都能擔任評審。
評審內涵和外延:競賽評委、受邀專家組、入選評審席等。
要求在其領域有重大貢獻,原創貢獻針對不同人群有所不同。
科學家或發明家,原創貢獻可以是發明、專利;
藝術家——重要作品展示;
教師——重大影響的獨特的教學系統和方法。
移民官員要求提供盡可能多的獨立證據以表明申請人對其所屬領域的貢獻;而該等貢獻須為重要貢獻。而重要貢獻則對應極為主觀的問題。我們須發掘盡可能多的客觀證據,而這最初并不明顯。
為此,申請人可提供所屬行業的其他專家所提供的推薦信,以表明其工作和/或成就;
推薦信應強調申請人的貢獻對于其所屬行業的影響。但要求對申請人的重大貢獻作出盡可能詳細的說明,而不是泛泛而談,沒有文件支持的空話。
申請人還可就其申請提交一份意向書,以說明其對于申請通過后的打算。申請人可在意向書中說明其對于行業的貢獻、其所作貢獻對于行業的影響以及將來可能對美國帶來的益處。
如果你原創貢獻要是跟美國的需求完全無關,那送件時是自己打自己嘴巴。移民官會說我知道你是在你的國家非常杰出的人才但是我們美國不需要你,你想要來美國做的事情我們都有了。
原創的秘訣通常是好的推薦信。但這些推薦信一定要有解釋為什么申請人這么杰出,如何做出重大貢獻改變了他的這個領域,然后來到美國將做什么事情。
發表在專業期刊或主要媒體,包括書籍、期刊、報刊、網上文章等,要求具有專業性和學術性,不是大眾讀物。
有多位作者的出版物,申請人仍可以符合此項條件。合著的書中的章節也可以,只要申請人是該章節的作者并且具有重大意義。不包括編輯同行刊物。
作品的覆蓋范圍越廣,知名度越高,越好。例如,出版教科書就可以,但寫極少人閱讀的博客就不行了。
許多申請人錯誤地認為,編輯或同行評閱期刊也屬于這一范疇,但其實是術語“評審”部分而非出版部分。
因此單靠出版作品還不夠判斷,采取兩步法:第一步,申請人是否有發表作品;第二步,申請人在發布作品領域是否具有重要影響。
此處所說高薪應與所屬領域掛鉤,僅限于相同領域的薪資比較;
移民局未設定高出一般收入的薪資比例,該比例視不同行業而定,但至少是一般薪資的1倍半以上。以工資、薪金、傭金或獎金形式收入的款項均可納入此項的評估范圍。
·平均工資 尼泊爾盧比14,000($136.47美元)/月
·申請人– 尼泊爾盧比75,000($731.07美元)/月
·平均工資120萬人民幣($183,1661.36美元)/年
·申請人 180萬人民幣($274,742.05美元)/年
·平均工資 $ 50,583.30 USD/年
·申請人 $ 441,948.75 USD/年
·平均工資 $ 12,862 USD/年
·申請人 $ 58,306.45 USD/年
關于稅單,國內申請人比較常問到,如果沒有相應的稅單怎么辦?我們通常會根據申請人的收入和工作單位性質,采用收入證明、工資單、銀行流水、及其他文件來佐證。
這一要求僅針對藝術表演人員:
? 申請人無需為直接演出者;最重要的是申請人對于商演成功起到的作用
? 與商業成功的關聯越緊密,則越有可能滿足這一要求
申請人作品須作為主要展示作品。
此處的展示,包括:博物館的藝術展、時裝秀展、音樂會、舞臺劇等。一般來說需要是知名的展覽,但法規未提及必須達到哪個級別的知名度。
(1)具有一定水平的專業能力,即“領域中的少數頂尖人才”;
(2)已獲得國家或國際聲譽,且成就已在領域中獲得認可。通過他的廣泛專業經歷,加上作品獲得高度認可、獲得展示并獲得多項獎項,申請人表現出作為建筑師的杰出能力。
EB-1A申請程序
1. 向移民局遞交I-140職業移民申請,可加速審理,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常見的EB-1C,NIW目前不適用加速審理)
2. 移民局批準I-140申請后,
(1)人在美國境內,向移民局申請I-485調整身份申請;批準后申請人收到綠卡;
(2)人在美國境外,那么案件轉到NVC(國家簽證中心)開始移民簽證程序,領事館面談通過后,將獲得移民簽證登陸美國,1個月左右收到綠卡。
根據美國國務院數據,2016財政年,通過EB-1(第一優先)獲得綠卡的總共有6711位,其中海外領事館獲得移民簽證的是2361位,4350位是直接在美國調整身份獲得綠卡,占比64.8%。
之前應聘移民EB類調整身份無需面談,經由移民局書面審理,批準后直接收到綠卡。但2017年10月開始,EB類在美國調整身份,也將開始移民局面談。
此舉初衷是為減少移民欺詐,核實申請中的信息數據,通過面談打消移民官的疑慮。
因此,如果申請是通過 “包裝”、“代辦”出來的,原本調整身份可規避面談環節,現在將面臨不小的挑戰。
之前移民局發布的是早些年的,2005年-2010年,是有非常明確的數據,拒絕率平均為50%。2005年,全球EB-1A的批準率才將近800位。過去2年的時候,中國的EB-1(包括了A,B,C三類)就已經把名額都用掉了,2016財政年,通過EB-1獲得綠卡的更是有高達6700位,而且這只是中國大陸出生的申請人。
剛剛公布的10月移民排期表: EB-1A已恢復有名額。以前EB-1A一直處于有名額狀態,但隨著中國大陸申請人逐年增多,EB-1A排期,中國的2016年8月出現倒退,2017年6月倒退,等10月(2018新財年)開始才有名額。可預見2018財年的EB-1名額使用將更加激烈。
接下來可以預測的是,EB-1A會越來越困難。因為剛剛所說的,中國去年8月就用完名額,今年6月就用完名額。接下來這個名額會越用越快,移民官對申請也會越來越嚴,尤其是反欺詐調查。例如有人已經拿到了EB-1A批準,結果移民局再調查發現文件不實或有情節虛構造假等情況,將會撤銷綠卡。
遇到補件要如何應對?收到拒絕意向通知,采取哪些策略克服移民局的質疑?
可以選擇重審(motion to reopen), 復議(motion to reconsider), 或上訴 appeal (I-290B)。EB-1A申請送件,你支付特快費(premium processing fee),移民局2個星期就會通知,有時候2天就會給你通知。
EB-1A送1000頁的文件,移民局怎么可能兩天看完,他們人手不夠,所以常常就發一個補件給你。這個補件單很多人會覺得很嚇人。我們提供了這么多文件,他們還覺得不符合,原本花了6個月的時間準備,收到這個補件單之后,又要花2-3個月去準備。所以如何應對補件,如何應對上訴,非常重要。
如果申請EB-1A是因為小孩年齡要超齡了,需要在一個月內就批準。所以準備申請送件時,要知道哪些條件還不是很成熟(我通常所說的黃燈),事先就開始準備。
因為送件2個星期就可能會收到補件單,收到補件單之后,我們一周就可以送補充材料進去,然后移民局沿用加速審理,很快得到批準。
常見問題答疑
1.EB-5項目失敗如何在美國轉EB-1身份?
答:要是人已經在美國了,是合法身份,那案件齊全,給律師,律師準備好送件,調整身份批準就拿綠卡。這跟EB-5完全沒有關系,主要是你要保持身份。如果你人在中國,也是一樣,要送件,送件完后批準,然后在中國拿身份。
2.辦了EB-5,之后可以再申請EB-1嗎?EB-5的50萬美元能否退回?公務員能辦EB-1嗎?
答:可以,你可以申請EB-1,EB-2,EB-3,EB-4,什么都可以。EB-5的50萬美金能否退回要問你的項目。公務員能否申請EB-1,這個問題很大,有些公務員可以,有些公務員不行。因為你要是一個很高職位的公務員,移民局會先拒絕,因為他們認為你是黨政機關的,對美國會有不好的利益,所以你要申請豁免。
3.我們今年八月獲批了EB-1A,我們之前就有B-2簽證,并多次入境過美國。我們想明年三月份開春持B-2簽證去美國,入境時會有問題嗎?
答:要是你已經有了B-2簽證且有效,進來的時候不會有問題。如果明年3月已經面談獲得移民簽證,B-2就失效,用移民簽證進來報到。
4.辦EB-1 是簽證像H-1B那種,還是PR?綠卡有幾年有效期?
答:無有效期限制,你拿到杰出人才綠卡,就是永久綠卡。
5.杰出人員有居住要求嗎?家人也有居住要求嗎?
答:通過EB-1A拿到綠卡,跟通過其他方式拿到綠卡,要求是一模一樣。你拿到綠卡基本上你應該就是要待在美國,但是要是你不想待美國,你想要在中國,或者其它國家,沒有問題。我們可以申請白皮書,我們有很多客人已經離開美國20幾年,還是保持綠卡。
6.請問EB-1A 有沒有年齡限制?
答:沒有年齡限制,我現在在做一個17歲的。
7.排期到了,如果孩子不能回來面簽,在美國轉身份需要多少時間?
答:EB-1已經批準了,然后小孩子在美國,申請調整身份,通常6-9個月,看在哪里。
8.申請杰出人才的話,萬一被拒,可以重新申請么?萬一被拒的情況是否影響旅行簽證入境?
答:絕對可以,沒有問題。不同的移民官看法不同。萬一被拒的情況,要是你已經有旅游簽證那就沒有問題,要是你沒有,那你重新申請的時候會你需要說明你有申請移民簽證。
9.中國的專利(發明專利和實用性專利都有)有用嗎?
答:非常有用,但是光是只有這個不夠。
10.如果是國內退休后 可以申請嗎?
答:當然可以,我們有的客人都已經退休了,這是他們的第二個事業,準備要開始啟動。但是就像我開始說的,一定要有一個持續性。
看到這里,你是不是覺得申請EB-1A更有把握了呢?
時間:
地址:
時間:2025-03-28 14:00
地址:視頻號
時間:2025-06-16 10:00~12:00
地址:杭州/杭州市西湖區教工路18號歐美中心A座B區1401室
時間:2025-06-18 10: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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